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8851-2012 生化培养箱技术条件.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化培养箱的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

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装备了有源制冷装置,以恒温培养和样品保存为目的的生化培养箱(以下简称生化

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93.6—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

备的特殊要求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592—2008 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 11020—2005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 试验方法清单

GB/T 17248.3—1999 声学
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测

量现场简易法

JB/T 9512—1999 气候环境试验设备与试验箱 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3 使用条件

3.1 环境条件

生化箱应在下列条件下使用:

a) 室内使用;

b) 温度为5℃~35℃,无剧烈的环境温度变化;

c)
环境温度低于31℃时最大相对湿度为80%,环境温度为35℃时最大相对湿度线性降
到 6 7 % ;

d)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 m;

e)
周围不应存在影响生化箱使用的振动、磁场(地磁场除外)以及其他冷热辐照;

f) 污染等级2级,周围无高浓度粉尘或腐蚀性气体;

g)
周围无强烈气流,当周围空气需强流动时,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生化箱制冷系统进风口和箱门
周围。

3.2 供电条件

为生化箱供电的电源应符合以下条件:

GB/T 28851—2012

a) 额定电压:交流220 V 或380 V, 允许偏离额定值的范围为- 15%~+10%;

b) 额定频率:50 Hz, 允许偏离额定值的范围为±2%;

c) 允许电网电源上出现典型的瞬态过电压。

3.3 负载条件

生化箱的负载应符合以下条件:

a) 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积内放置负载的质量不应超过80 kg;

b) 负载的总体积不应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5;

c)
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负载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积的1/3,负载置
放时不可阻塞气流的流动。

4 要求

4.1 外观及结构

4.1.1
表面涂镀层应色泽均匀、平整光洁,不应有露底、起皱、起泡、斑痕、裂纹及显见的划痕。

4.1.2
生化箱壳体焊接、棱角部位应按要求磨光、倒钝以后喷涂、抛光或镀层。整体结构应牢固。

4.1.3 拼接安装部位缝隙应均匀一致。

4.1.4
固定机脚应放置平稳,移动脚轮应转动灵活且无异常噪声产生。生化箱在箱门开启或关闭情况
下向任意方向移动时,不应有倾倒倾向。

4.1.5
生化箱的箱体内胆应密封良好,且光滑、平整、拼缝均匀,无明显的划痕。内胆底部、蒸发室等应
具有冷凝水集中排放口,并防止堵塞或泄漏。

4.1.6
门的开启和关闭应转动灵活且无异常噪音产生,关闭时门与箱体之间应密封良好。

4.1.7
箱门的密封条应不易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老化、发黏、变形、失去密封性能。

4.2 技术性能

生化箱技术性能项目及指标见表1。

1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技术指标

1

工作温度范围"

普通型:4~50,低温型: -10~+50

2

温度波动度

±1(制冷运行状态)

±0.5(加热运行状态)

3

温度均匀度

≤2.0(37℃时)

≤3.0(其他工作温度时)

4

降温时间

min

≤60

5

升温时间

min

≤60

应注明20℃环境温度条件下的规定。

GB/T 28851—2012

4.3 安全和环境保护

4.3.1 保护连接

保护连接的完整性、保护导体端子以及保护连接的阻抗应满足 GB4793.1—2007
中6 . 5 . 1的

规定。

4.3.2 介电强度

将受试生化箱的保护导体端子(或电源插头的保护导体端子)作为一端,所有电源输入端短接作为
另一端,在两端之间施加按表2确定的50 Hz 交流正弦波试验电压,在5 s
内将试验电压升高到规定

值,使试验电压不出现明显跳变,然后至少保持5
s,应无闪络、击穿或重复飞弧现象。

2

受试设备相线— 中线电压(U)

V

电气间隙

mm

基准试验电压

V(50 Hz)

试验地海拔高度1 m~500 m

时试验电压修正系数

海拔校正后试验电压

V(50 Hz)

100<U≤150

0.5

840

1.12

950

150<U≤300

1.5

1390

1.12

1560

其他电网电源的电气间隙,按GB 4793.1—2007表4确定。

试验地海拔高度不是2000m时,按GB4793.1—2007表10确定修正系数。

4.3.3 接触电流

生化箱在断开保护接地的供电条件下,在3.2 a)规定的1. 1倍额定电压和9.
1技术文件中规定的

最不利使用组合试验条件下,接触电流不应大于3.5 mA。

4.3.4 过温保护

如果生化箱装备加热装置,其过温保护措施应符合 GB4793.6—2008
中10.101的规定,过温保护

装置应满足 GB4793.6—2008 中14.3的要求。

4.3.5 非金属材料内胆

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生化箱的内胆应避免直接暴露于加热器或照明光源周围。采用非金属材料
时,其可燃性等级应满足 GB/T 11020—2005 规定的V-1
或更优。因传热或靠近加热零部件而受热,生

化箱在最高工作温度和开启任何照明光源时,非金属材料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其最高允许温度限值。

4.3.6 保温及表面温度限值

4.3.6.1
应确保保温层结构与厚度设计的合理性,除门封条、测试孔和观察窗周围等部位,生化箱工作
在环境温度以下和3.1规定的温湿度条件下,2 h
内壳体表面应无明显凝露或结霜形成。

4.3.6.2
生化箱工作在表1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和3.1规定的温湿度环境条件下,2 h
内壳体易触及 发热表面的温度限值应符合 GB4793.1—2007 中10 . 1和
GB4793.6—2008 中10. 1 的规定。

4.3.7 制冷剂

应使用不含CFC (氯氟烃)的环保制冷剂。

GB/T 28851—2012

4.3.8 噪声

4.3.8.1
生化箱发射的噪声,在操作者(或观察者)位置和距离生物箱表面1 m 处的 A
计权发射声压 级 LpA 不应大于75dB (基准声压为20μPa)。
如果超过,制造商应在其技术文件中规定使用设备的责任
部门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4.3.8.2 生化箱发射噪声的 A 计权声功率级Lwʌ
(基准声功率为1pW) 宜在制造商技术文件中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主要试验仪器与设备

5.1.1 温度测量系统

采用铂电阻、热电偶等温度传感器及温度显示仪表组成温度测量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温度测量范围满足被测生化箱的测量要求;

b) 时间常数应满足 GB/T 10592—2008 中6. 1.2的要求;

c)
由测量系统所引入的不确定度换算成温度值不应大于被测温度波动度和均匀度绝对值的
1/3;

d) 温度测量通道数量2~9个。

5.1.2 接地电阻测试仪

能提供满足试验要求的试验电流。

5.1.3 介电强度测试仪

能提供满足试验要求的试验电压。

5.1.4 接触电流测试仪

应包含满足 GB4793.1—2007 中 A.1
规定的模拟人体网络和额定功率满足生化箱正常工作要求

的可调输出电压隔离变压器。

5.2 试验条件

5.2.1 试验条件应符合3.1~3.2的有关规定。

5.2.2 除特别说明,测试应在没有负载的条件下进行。

5.2.3 除特别说明,温度测量系统的采样频率为每分钟两次。

5.3 各种测试点位置及数量的确定

符合 GB/T 10592—2008 中6.3.1关于温度测试点位置及数量的规定。

5.4 外观及结构试验

采用目视、耳闻、手摸,结合样品、照片、涂层测试仪等方法进行检查,在5.5~5.10规定的试验前和

试验后各检查一次,其结果应符合4.1的规定。

GB/T 28851—2012

5.5 工作温度范围试验

5.5.1 最低工作温度试验

最低工作温度试验应在20℃±2℃的环境温度和5.2规定的其他试验条件下进行。按5.3要求
将一支温度传感器固定在中间水平测试面的中心位置,将生化箱温度设置为规定的最低工作温度,开启
制冷装置和空气循环装置,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生化箱的降温曲线和恒温过程,保持恒温时间不应

少于2 h。 其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5.2 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最低工作温度对比试验

允许制造商通过试验,测定相同生化箱在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最低温度,然后按图1制作最低温

环境温度曲线。该曲线可以用于对设计完全相同的生化箱,在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批量测量最低

温度,推算出20℃环境条件下的最低温度。试验方法如下:

a)
按5.5.1测试生化箱的最低温度,改变设置温度为生化箱允许设置的最低温度,试验进行到降
温速率低于每10 min 小于0.1℃时结束,试验应在相同条件下进行一次重复;

b) 改变环境温度为24℃±2℃,28℃±2℃和32℃±2℃,保持其他操作条件不变,分别测试
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最低温度;

c) 取两次重复测试的平均值,采用最小二乘法绘制最低温度
环境温度曲线(图1),允许将曲线 外推到15℃~35℃环境温度范围;

d)
在实际环境温度下,测试生化箱的最低温度。将图1曲线在T。方向上下平移到实际环境温度
和最低温度的交叉点,查阅20℃T。时与曲线交叉点对应的
T。,即为该生化箱在20℃环境条 件下的最低温度。

最低温度试验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如果对通过对比试验方法测定的结果存在争议,执行定型

检验或周期检验,应以5.5.1规定的方法测试的结果为准。

style="width:7.68652in;height:5.28in" />

T/C

说明:

T.——环境温度,℃;

T.——生化箱温度,℃;

● ——最低温度测量数据。

注:实例中制造商规定的生化箱最低温度为+5℃。

1 最低温度 环境温度曲线

GB/T 28851—2012

5.5.3 最高工作温度试验

最高工作温度试验,应在20℃±5℃的环境温度,按5 . 5 .
1相同的试验方法进行。将生化箱温度
设置到50℃,启动空气循环装置。按制造商的规定,开启或关闭制冷装置。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生

化箱的升温曲线和恒温过程,保持恒温时间不应少于2 h,试验结果应符合4 .
2的规定。

5.6 温度波动度试验

生化箱温度波动度的测量应在生化箱最低工作温度和最高工作温度进行。如果试验在非20℃的
环境温度条件下进行,应按5 . 5
.2的方法重新确定最低工作温度。温度波动度试验应使生化箱达到规

定的试验温度并保持30 min 以上。

按照5.5.
1的试验方法,记录生化箱最低工作温度条件下的恒温曲线,保持连续记录30
min 以 上 ,

然后取30 min
内的最高温度读数和最低温度读数的一半,前面冠以"土"符号,作为生化箱的温度波动

度,其计算见式(1)。

式 中 :

style="width:2.49326in;height:0.58674in" />

………… …………

(1)

△Ts—— 温度波动度,单位为摄氏度(℃);

Tmax— 最高温度读数,单位为摄氏度(℃);

Tmin— 最低温度读数,单位为摄氏度(℃)。

温度波动度结果应符合4 . 2的规定。

5.7 温度均匀度试验

生化箱温度均匀度的测量应在20℃的工作温度和5
.2规定的其他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将生化
箱的空气循环速度调整(如果有)到最大。温度均匀度试验应使生化箱达到规定的试验温度并保持

30 min以上。

实施温度均匀度测量前,应对各通道温度测量系统的误差进行校正。将9支温度传感器的敏感部
位集中固定在按5 .
3确定的中间层水平测试面的几何中心位置,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连续测量15 min,
计算各温度传感器的平均值,以及8支温度传感器与第9支温度传感器平均值的偏差△T;,
并将其作为

起始误差。

将8支温度传感器分配到按5 .
3确定的上、中、下3个水平测试面的其他8个测试点上,第9支温

度传感器保持在中间测试层的中心位置不变。

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所有9个测量点的温度,保持连续记录15 min
以上,然后将15 min 内 的

所有数据按测量点进行算术平均,将其中8支温度传感器进行△T;
修正,按式(2)计算温度均匀度。

△Ty=T'mx-T'min …………… ………… (2)

式 中 :

△T,— 温度均匀度,单位为摄氏度(℃);

T'mx 数据修正后值最大的测量点的温度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T'min—— 数据修正后值最小的测量点的温度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试验结果应符合4 . 2的规定。

注:温度均匀度受生化箱内风扇循环速度、置入物品大小与多少的影响。

5.8 降温时间试验

生化箱降温时间的测定,应在20℃±2℃环境温度条件下,按5 . 5 .
1的方法试验,计算从

GB/T 28851—2012

20℃±2℃工作温度开始,制冷降温到生化箱温度第一次达到+7.2℃(普通型,相当于与目标温度之

差的80%)或-4℃(低温型)所需要的时间,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9 升温时间试验

生化箱的升温时间的测定,应按5.5.3的方法试验,计算从20℃±2℃工作温度开始,加热升温到生

化箱温度第一次达到+44℃(相当于与目标温度之差的80%)所需要的时间,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10 安全和环境保护试验

5.10.1 保护连接试验

按GB4793.1—2007
中6.5.1的规定检查保护连接的完整性、保护导体端子以及保护连接的阻

抗,并判别其是否合格。

5.10.2 介电强度试验

本试验应在5.10.1的试验之后,在测试和检查合格的产品上进行。

按表2确定试验电压,按 GB4793.1—2007
中6.8.4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时应将有关的外部开
关处于开启状态,如果电加热装置、制冷装置、循环通风装置等部件是通过自动控制电路才能接入测量

电路的,则应对这些部件单独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3.2的规定。

5.10.3 接触电流试验

试验时应将电源输入的保护接地断开,采用1.1倍的额定电源电压和制造商技术文件规定的最不
利组合操作条件,按GB4793.1—2007 中图 A.1
的模拟人体网络电路及相应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

应符合4.3.3的规定。

5.10.4 过温保护试验

用目视方法检查生物箱或配套的电热加湿器的电气原理图和过温保护元器件的技术文件,确定制

造商采取的过温保护措施及元器件符合4.3.4的规定。

如果经过目视检查不能确认,应通过试验施加过温保护的故障条件,
一次施加一个,检查单一故障

条件下的过温保护是否合格。

5.10.5 非金属材料内胆试验

通过检查有关材料的数据,或对相关零部件的3个样品进行GB/T11020—2005
规定的V 试验,检

验是否合格。样品可以是下列规定的任何一种:

a) 整个零部件;

b) 零部件的截取部分,含有壁厚最薄的和有任何通风孔的部分;

c) 符合 GB/T 11020—2005 的样品。

如果非金属材料内胆周围安装有加热装置或光源装置,将生化箱工作在最高工作温度并开启全部

光源,测量正常工作条件下加热器和光源周围非金属材料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其最高允许温度限值。

使加热器或光源的控制短路,测量单一故障条件下加热器或光源周围非金属材料的表面温度,不应

超过其最高允许温度限值。

5.10.6 保温及表面温度限值试验

凝露或结霜试验,应在执行5.5.1的最低工作温度试验时进行,保持生化箱在最低工作温度工作不

GB/T 28851—2012

少于2 h,通过目视检查2 h 内生化箱的壳体表面没有凝露或结霜为合格。

壳体发热表面的温度试验,应在执行5.5.3的最高工作温度试验时进行,保持生化箱在最高工作温
度工作不少于2 h,
通过结构检查与表面温度计测量生物箱的易触及壳体表面温度没有超过 GB
4793.1—2007
中表15的限值规定。如果试验在3.1环境条件下进行,应通过测量并计算生化箱在

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升与35℃之和为表面温度。

如果测量结果超过限值规定,通过目视检查生化箱壳体明显部位是否具有 GB
4793.1—2007 表 1

规定的防止烫伤的符号13,检查制造商的技术文件是否具有针对防止烫伤符号的警告说明。

5.10.7 制冷剂试验

通过检查生化箱的铭牌标识,制造商技术文件中关于生化箱制冷剂的说明,以及检查生化箱的制冷
原理图和产品实际使用的压缩机型号,确定制造商采用的制冷剂是否为不含 CFC
(氯氟烃)的环保制

冷剂。

5.10.8 噪声试验

5.10.8.1 生化箱发射噪声的 A 计权声压级按 GB/T
17248.3— 1999 规定的方法测量,其结果应符合

4.3.8.1 的规定。

5.10.8.2 生化箱发射噪声的 A 计权声功率级按 JB/T
9512— 1999 规定的方法测量,其结果应符合

4.3.8.2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生化箱的检验分为:

a) 出厂检验;

b) 定型检验;

c) 周期检验。

6.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定型检验和周期检验的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条款号见表3。

3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的

条款号

试验方法

的条款号

出厂检验

定型检验

周期检验

1

外观及结构

4.1

5.4

2

工作温度范围

4.2表1

5.5

3

温度波动度

4.2表1

5.6

4

温度均匀度

4.2表1

5.7

5

降温时间

4.2表1

5.8

6

升温时间

4.2表1

5.9

7

保护连接

4.3.1

5.10.1

8

介电强度

4.3.2

5.10.2

GB/T 28851—2012

3 ( 续 )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的

条款号

试验方法

的条款号

出厂检验

定型检验

周期检验

9

接触电流

4.3.3

5.10.3

10

过温保护

4.3.4

5.10.4

11

非金属材料内胆

4.3.5

5.10.5

12

保温及表面温度限值

4.3.6

5.10.6

13

制冷剂

4.3.7

5.10.7

14

噪声

4.3.8

5.10.8

注:符号"●"表示应检验的项目,符号"一"表示不必检验的项目。

6.3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分逐台检验和抽样检验,逐台检验项目为表3中序号1、5、7、8和9项,抽样检验
项目为表3中序号2、3、6和10项。

6.3.3
抽样检验项目采用随机抽样检验,成批生产的生化箱,20台以上的抽3台,不足20台的抽

2台。

6.3.4
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抽检时,如有一台不合格,应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第二次检验合格
时,仅将第一次抽样不合格的产品返修,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如第二次抽检仍有一台不合格,则应对

该批产品逐台检验,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

6.4 定型检验

6.4.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定型检验:

a) 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b) 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c) 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且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6.4.2
生化箱定型检验的样本为3台,检验项目见表3,所有项目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6.4.3
定型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执行,应出具定型检验报告。

6.4.4
经定型检验合格的生化箱应整修,更换寿命终了或接近终了的零部件,并重新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5 周期检验

6.5.1 通则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周期检验:

a)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至少一次的检验;

b) 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周期检验有重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注:特殊订货或非批量生产的产品除外。

GB/T 28851—2012

6.5.2 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6.5.2.1 周期检验采用GB/T 2829—2002 中判别水平 I
的一次抽样方案。

6.5.2.2
周期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别水平(DL)
及判定数组(Ac,Re) 见表4。

4

序号

不合格

分类

检验项目及条款

不合格质量

水平(RQL)

判别水平

(DL)

抽样方案

项 目

条款

样本量

n

判定数组

(Ac,Re)

1

A

工作温度范围

4.2表1

30

I

3

(0,1)

2

温度波动度

4.2表1

3

温度均匀度

4.2表1

4

保护连接

4.3.1

5

介电强度

4.3.2

6

接触电流

4.3.3

7

过温保护

4.3.4

8

B

外观及结构

4.1

65

(1,2)

9

降温时间

4.2表1

10

升温时间

4.2表1

11

非金属材料内胆

4.3.5

12

保温及表面温度限值

4.3.6

13

制冷剂

4.3.7

14

噪声

4.3.8

6.5.2.3 周期检验按GB/T 2829—2002
的规定进行合格或不合格判断,其中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

不合格数表示。

6.5.3 样本抽取

周期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6.5.4 周期检验后的处置

6.5.4.1
周期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周期检验。若再次周期检验不
合格,则应停产整顿,产品停止出厂检验,待解决问题,周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检验。

6.5.4.2
若周期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可以作为合格品出厂或入库。

7 标志

7.1 一般要求

7.1.1 生化箱应有醒目的耐久性标志,定位准确,指向无任何歧义。

7.1.2 当标志的内容过多,不利于在生化箱外表完整和清晰地表达时,应采用
GB4793.1—2007 中

GB/T 28851—2012

表1的符号14,并在随机技术文件中附加说明。

7.2 产品铭牌标志

产品铭牌应包含下列内容:

a) 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或能识别、追踪设备的其他方法,系列号;

c) 制造日期或制造批号;

d) 电源的性质,电压、频率及输入电流或功率的额定值;

e) 主要制冷剂种类及充装量。

7.3 与操作有关的标志

生化箱宜包含下列与操作有关的标志:

a) 输入输出插头、插座、连接端子的标识,包括电源性质及额定值;

b) 熔断器的标识、规格及容量;

c) 操作按键、旋钮、开关、调节装置;

d) 指示装置;

e) 其他可能影响正常操作的内容。

7.4 安全标志

有可能出现电击、机械损伤,过高温和火焰蔓延,声、光和超声辐射,以及气体、液体过高压和爆炸危

险的部位或部件应进行标识。安全标志应符合GB4793.1—2007 中5.
1关于标志的规定。

7.5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及商标;

b) 执行产品标准号;

c)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2008
中的规定。制造商应对生化箱的包装、储存和运
输是否允许倾斜,最大倾斜角度等进行附加说明;

d)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e) 包装箱外型尺寸、重量及堆码等。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生化箱的包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按产品大小和重量不同宜使用多层纸板箱、多层夹板或
OSB (定向结构刨花板)等合成板包装箱,不宜使用原木包装箱。

8.1.2
产品应采用防雨、防潮气聚集的塑料薄膜包裹,顶部、底部及产品四角应按需衬垫泡沫层。

8.1.3
技术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和保修单等应进行密封防潮包装,固定在包装箱内部明显
的位置。

8.1.4
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专用工具,部分附件,突出的部件,活动盖板等应拆卸以后单独包装,然后
再牢固地固定和整体装箱,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碰伤、变形或划伤。

8.1.5
安装移动滑轮的生化箱,应采用撑高垫块,将产品的滑轮与包装箱的底板脱开,并采用合适的螺
杆将设备与包装箱底板固定。采用特殊方式包装时,应对包装箱进行合理的标识,并将技术文件中说明

GB/T 28851—2012

拆卸的过程和需要再次包装时的要求复制两份,分别张贴在包装箱外部明显位置和开箱以后即可显见

的部位。

8.2 运输

生化箱的运输应符合包装箱上注明的条件,严禁日晒、雨淋、倾斜或强烈振动。运输方式按订货合

同上载明的要求执行。

8.3 贮存

包装后的生化箱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无凝露,无腐蚀性气体和腐蚀性化学药品,通风良

好的室内,贮存期不宜超过一年。

9 随行文件

9.1 技术文件

9.1.1 为了操作和安全目的,应当随同设备提供含有下述内容的技术文件:

a) 生化箱的预定用途;

b) 与安全有关的指引;

c)
包括工作温度范围、温度波动度、温度均匀度、降温时间、升温时间、电源额定值、加热器功率
值、最大启动电流等在内的技术指标;

d) 详细的设备安装、操作与维护说明,必要的故障排除说明;

e) 可获得技术支持的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f) 对标在设备上的警告符号做出明确解释。

应给出叙述,说明在标有 GB4793.1—2007
中表1符号14的所有的情况下均需查阅文件,以便确

定潜在危险的性质以及必须采取的应对措施。

9.1.2 使 用 说 明 书 应 符 合 GB/T 9969—2008 的 规 定 。

9.2 其他文件

应随同生化箱提供下述文件:

a) 合格证;

b) 保修单;

c) 装箱单。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28851-2012 生化培养箱技术条件. 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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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927—2023 西部地区生物降解地膜覆盖水肥利用技术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pdf